“俩司机黑了韩国朋友800块”续
新闻回放:3月3日,韩国人林仲国先生和翻译邢女士在长春市人民广场打车去高速公路客运站回白山,司机为讹钱,开车上了高速公路,敲诈了800元钱后将两人扔在高速公路上。警方将两名司机处以5天治安拘留。
10日,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对此事介入调查,表示将对两名司机及车主进行行业内部处罚。
出租车管理办稽查处处长赵永峰看到报道后,立即安排稽查人员联系本报了解情况。宰客司机李某和高某驾驶的出租车号为吉AZ5715,稽查人员杨企山查阅档案发现,该车是手续正规的出租车,登记的车主为王某,而登记的司机正是王某本人。杨企山联系到王某,王某称他不开车,他把车租给了贾某,应该是该人又雇了李某和高某开车。根据规定,车主和雇的司机都属于从业人员,都要登记个人信息,并取得从业资格证和服务监督卡才能上岗。李某和高某是否有从业资格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但王某将车租给贾某却不登记备案,违反规定。
赵永峰提醒乘客,一旦有司机宰客,要多留意车辆和司机特征,记下车号,向出租车管理办投诉。投诉电话为0431-87691234。(记者 刘长宇 实习生 李洪洲)